《聖經》是基督徒的聖典,乃是上帝指示他所選的人所寫出,全部預言皆未出於人意,乃是人被聖靈感動後寫出的神諭。綜觀而論,《聖經》乃是闡述上帝救贖計畫的寶典。「福音」是上帝要與世人和好如初的恩典,藉由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清世人罪愆,末世後得與上帝共享永生。
◎《聖經》總共包含 66 部書,分為《舊約》 (The Old Testamenent) 與《新約》(The New Testament) 兩個部份。《聖經》的結構如下:
1.《舊約》(39 部書):摩西五經、歷史書、 詩歌書、大小先知書
2.《新約》(27 部書):四福音書與使徒行傳、保羅書信與一般書信、啟示錄
◎ 英文 “Testament” 就是 “Agreement” (約定),表示上帝與世人的誓約。
在舊約時代,神先揀選以色列民族,代表神國的子民,為他們頒布律法(十戒),設立會幕、祭壇並確立敬拜和獻祭(贖罪)的儀式,這些頒布的外在誡命,乃是律法的具體化。在新約時代,神透過耶穌基督,藉著聖靈與世人重新訂心靈之約,乃是恩典的內在化。
◎ 聖經作者:
1. 各個時代來自各階層的人士:君王 ( Solomon 所羅門王) 、先知 (Isaiah 以賽亞)、稅吏 (Mathew 馬太)、使徒 (Paul 保羅)。
2. 上帝:透過聖靈感動上述作者而撰寫出《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