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奧斯汀





浪博恩小姐們不久就去拜訪尼是斐花園的小姐們了。人家了照例來回拜了她們。班納特那種討人喜愛的舉止,使赫斯脫太太和彬格萊小姐對她愈來愈有好感。儘管班家老太太叫人不可容忍,幾個小妹妹也不值得攀談,可是兩位彬格萊小姐卻是願意跟年紀大的兩位班小姐作進一步深交,吉英極其喜悅地領受了這份盛意;可是伊莉莎白看出她們對待任何人仍然很高傲,甚至對待吉英也幾乎沒有兩樣,因此頗不喜歡她們;不過,她們所以待吉英好,看來多半還是由於她們兄弟愛慕她的緣故。只要你看見他們倆在一起,你就看得出他兄弟確是愛慕她的。伊莉莎白又很清楚地看出吉英一開頭就看中了彬格萊先生,不由自主地向他屈服了,而且也可以說是對他喜愛極了。可是她高興地想道,吉英雖說感情豐富,好在性格很鎮定,外表上仍然保持著正常的和顏悅色,那就不會引起那些鹵莽人的懷疑,因此他倆的心意也就不會給人察覺了。伊莉莎白曾經跟自己的朋友盧卡斯小姐談到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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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奧斯汀




距離浪博恩不遠的地方,住著一家人家,這就是威廉盧卡斯爵士府上。班納特府上跟他們特別知已。爵士從前是在麥裏屯做生意起家發跡的,曾在當市長的任內上書皇上,獲得了一個爵士頭銜;這個顯要的身份使他覺得太榮幸,從此他就討厭做生意,討厭住在一個小鎮上,於是歇了生意,告別小鎮,帶著家屬遷到那離開麥裏屯大約一英里路的一幢房子裏去住,從那時候起就把那地方叫做盧家莊。他可以在這兒自得其樂,以顯要自居,而且,既然擺脫了生意的糾纏,他大可以一心一意地從事社交活動。他儘管以自己的地位欣然自得,卻並不因此而目空一切,反而對什麼人都應酬得非常周到。他生來不肯得罪人,待人接物總是和藹可親,殷勤體貼,而且自從皇上覲見以來,更加彬彬有禮。盧卡斯太太是個很善良的女人,真是班納特太太一位寶貴的鄰居。盧府上有好幾個孩子。大女兒是個明理懂事的年輕小姐,年紀大約二十六七歲,她是伊莉莎白的要好朋友。且說盧府上幾位小姐跟班府上幾位小姐這回非要見見面,談談這次跳舞會上的事業不可。於是在開完了跳舞會的第二天上午,盧府上的小姐們到浪博恩來跟班府上的小姐交換意見。

  班納特太太一看見盧卡斯小姐,便客客氣氣,從容不迫地說:"那天晚上全靠你開場開得好,你做了彬格萊先生的第一個意中人。"

  "是呀;可是他喜歡的倒是第二個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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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可數名詞?

如果你是個學生,正坐在教室內,環顧四周,你一定可以指出許多具有實體的物品:

desks, chairs, flag, clock, computers, keyboards, projector, books, bookcases, pens, notebooks, backpacks, lights, students

現在你再指出一些屬於教室本身一部份的東西:

floor, wall, ceiling, windows, door, chalkboard

你可以想像迄今你所指出的每樣東西如果超過一項時是長得什麼樣子 -- 雖然你要有一間以上的教室才能有一個以上的地板或天花板。這些都是可數名詞 -- 你可以計數的東西。

用法:

  • 可數名詞可以複數化。
  • 我們可以使用如下的詞句:
    a.  many bottles
    b.  few bot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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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名詞係人、事、地或物的名稱。專有名詞 (proper nouns) 是指特定人、事、地或物的名稱,幾乎都是大寫 (Carlos, Queen Marguerite, Middle East, Jerusalem, Malaysia, Presbyterianism, God, Spanish, Buddhism, the Republican Party)。普通名詞 (common nouns) 則是指其他人、事、地或物的名稱,通常不大寫。

在一句子中,一組相關字也可以做為類似名詞的單一實體。名詞子句包含一個主詞和一個動詞,具備名詞的所有功能:

What he does for this town is a blessing.

名詞片語 -- 通常由一個名詞及其相關修飾語所構成 -- 是一組做為名詞的相關字:the oil depletion allowancethe abnormal, hideously enlarged nose.

我們有一頁專門討論複合名詞 (如 daughter-in-law, half-moon, 和 stick-in-the-mud)。

名詞的種類

名詞可進一步分類為可數名詞 (count nouns) -- four books, two continents, a few dishes, a dozen buildings -- 物質名詞 (mass nouns) 或不可數名詞 (non-count nouns) -- water, air, energy, blood -- 及集合名詞 (collective nouns) -- jury, team, class, committee, herd。集合名詞是由一個以上的個人或項目所構成,但可視為單數型;更詳細地說,當集合名詞強調各個體時,動詞用複數,而當集合名詞做為整體時,動詞用單數。我們必須注意有些字既可以做可數名詞,也可以做不可數名詞,視它們在句子中的用法而定:

  1. He got into trouble. (不可數)
  2. He had many troubles. (可數)
  3. Experience (不可數) is the best teacher.
  4. We had many exciting experiences (可數) in college.

這些字可數或不可數將決定它們是否可以加冠詞和限定詞。我們不可寫成:"He got into the troubles.",但我們可寫成:"The troubles of Ir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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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英文只有 What happened? 的說法或寫法,因為 What did happen? 的文法錯誤。請看下面的例句和解說:

  •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 (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

上句若要改成問句,會有兩種情況。一是問主詞,另一是問受詞。若是問主詞,則句子變成:

  • Who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 (誰發明避雷針?)

答案是 Benjamin Franklin - 當動詞 invented 的主詞。這種問句叫做「主詞問句」(subject questions)。

若是問受詞,則句子變成:

  • What did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 (富蘭克林發明了什麼?)

答案是 the lightning rod - 當動詞 invented 的受詞。這種問句叫做「受詞問句」(object questions)。

所以,當問句是在問主詞時,我們係使用正確時態的動詞,無需助動詞,即 Who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當問句是在問受詞時,我們要使用助動詞,而原來的主動詞則變成原形動詞,即 What did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

現在來看問題中的問句:

  • What happened?
  • What did happen?

What 這個疑問詞是在問 happen 這個動詞的主詞還是受詞呢? 顯然地,這是主詞問句,是在問主詞。它的原句可能是:

  • Something happened to me.
  • Nothing happened to them.

根據上述,主詞問句係使用正確時態的動詞,無須藉助於助動詞 do/does/did,所以 What did happen? 不合文法。

不過,若是 yes/no 問句,那就需要助動詞了。所以,問主詞的 yes/no 問句可以說成或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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