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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英文只有 What happened? 的說法或寫法,因為 What did happen? 的文法錯誤。請看下面的例句和解說:

  •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 (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

上句若要改成問句,會有兩種情況。一是問主詞,另一是問受詞。若是問主詞,則句子變成:

  • Who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 (誰發明避雷針?)

答案是 Benjamin Franklin - 當動詞 invented 的主詞。這種問句叫做「主詞問句」(subject questions)。

若是問受詞,則句子變成:

  • What did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 (富蘭克林發明了什麼?)

答案是 the lightning rod - 當動詞 invented 的受詞。這種問句叫做「受詞問句」(object questions)。

所以,當問句是在問主詞時,我們係使用正確時態的動詞,無需助動詞,即 Who invented the lightning rod?;當問句是在問受詞時,我們要使用助動詞,而原來的主動詞則變成原形動詞,即 What did Benjamin Franklin invent?。

現在來看問題中的問句:

  • What happened?
  • What did happen?

What 這個疑問詞是在問 happen 這個動詞的主詞還是受詞呢? 顯然地,這是主詞問句,是在問主詞。它的原句可能是:

  • Something happened to me.
  • Nothing happened to them.

根據上述,主詞問句係使用正確時態的動詞,無須藉助於助動詞 do/does/did,所以 What did happen? 不合文法。

不過,若是 yes/no 問句,那就需要助動詞了。所以,問主詞的 yes/no 問句可以說成或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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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奧斯汀



第 4 章

  吉英本來並不輕易讚揚彬格萊先生,可是當她和伊莉莎白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她就向她的妹妹傾訴衷曲,說她自己多麼愛慕他。

  "他真是一個典型的好青年,"她說,"有見識,有趣味,人又活潑;我從來沒有見過他那種討人喜歡的舉止!那麼大方,又有十全十美的教養!"

  "他也長得很漂亮,"伊莉莎白回答道,"一個年輕的男人也得弄得漂亮些,除非辦不到,那又當別論。他真夠得上一個完美無瑕的人。"

  "他第二次又來請我跳舞,我真高興死了。我真想不到他會這樣抬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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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奧斯汀

第 3 章

  儘管班納特太太有了五個女兒幫腔,向她丈夫問起彬格萊先生這樣那樣,可是丈夫的回答總不能叫她滿意。母女們想盡辦法對付他――赤裸裸的問句,巧妙的設想,離題很遠的猜測,什麼辦法都用到了;可是他並沒有上她們的圈套。最後她們迫不得已,只得聽取鄰居盧卡斯太太的間接消息。她的報導全是好話。據說威廉爵士很喜歡他。他非常年輕,長得特別漂亮,為人又極其謙和,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打算請一大群客人來參加下次的舞會。這真是再好也沒有的事;喜歡跳舞是談情說愛的一個步驟;大家都熱烈地希望去獲得彬格萊先生的那顆心。

  "我只要能看到一個女兒在尼日斐花園幸福地安了家,"班納特太太對她的丈夫說,"看到其他幾個也匹配得這樣門當戶對,此生就沒有別的奢望了。"

  不到幾天功夫,彬格萊先生上門回拜班納特先生,在他的書房裏跟他盤桓了十分鐘左右。他久仰班納特先生幾位小姐的年輕美貌,很希望能夠見見她們;但是他只見到了她們的父親。倒是小姐們比他幸運,他們利用樓上的視窗,看清了他穿的是藍外套,騎的是一匹黑馬。

  班府上不久就發請貼請他吃飯;班納特太太已經計畫了好幾道菜,每道菜都足以增加她的體面,說明她是個會當家的賢主婦,可是事不湊巧,彬格萊先生第二天非進城不可,他們這一番盛意叫他無法領情,因此回信給他們,說是要遲一遲再說。班納特太太大為不安。她想,此人剛來到哈福德郡,怎麼就要進城有事,於是她開始擔心思了;照理他應該在尼日斐花園安安定定住下來,看現在的情形,莫不是他經常都得這樣東漂西泊,行蹤不定?虧得盧卡斯太太對她說,可能他是到倫敦去邀請那一大群客人來參加舞會,這才使她稍許減除了一些顧慮。外面馬上就紛紛傳說彬格萊先生並沒有帶來十二個女賓,僅僅只帶來六個,其中五個是他自己的姐妹,一個是表姐妹,這個消息才使小姐們放了心。後來等到這群貴客走進舞場的時候,卻一共只有五個人――彬格萊先生,他的兩個姐妹,姐夫,還有另外一個青年。

  彬格萊先生儀錶堂堂,大有紳士風度,而且和顏悅色,沒有拘泥做作的氣習。他的姐妹也都是些優美的女性,態度落落大方。他的姐夫赫斯脫只不過像個普通紳士,不大引人注目,但是他的朋友達西卻立刻引起全場的注意,因為他身材魁偉,眉清目秀,舉止高貴,於是他進場不到五分鐘,大家都紛紛傳說他每年有一萬磅的收入。男賓們都稱讚他的一表人才,女賓們都說他比彬格萊先生漂亮得多。人們差不多有半個晚上都帶著愛慕的目光看著他。最後人們才發現他為人驕傲,看不起人,巴結不上他,因此對他起了厭惡的感覺,他那眾望所歸的極盛一時的場面才黯然失色。他既然擺起那麼一副討人嫌惹人厭的面貌,那麼,不管他在德比郡有多大的財產,也挽救不了他,況且和他的朋友比起來,他更沒有什麼大不了。

  彬格萊先生很快就熟悉了全場所有的主要人物。他生氣勃勃,為人又不拘泥,每一場舞都可以少不了要跳。使他氣惱的是,舞會怎麼散場得這樣早。他又談起他自己要在尼日斐花園開一次舞會。他這些可愛的地方自然會引起人家對他發生好感。他跟他的朋友是多麼顯著的對照啊!達西先生只跟赫斯脫太太跳了一次舞,跟彬格萊小姐跳了一次舞,此外就在室內踱來踱去,偶而找他自己人談談,人家要介紹他跟別的小姐跳舞,他怎麼也不肯。大家都斷定他是世界上最驕傲,最討人厭的人,希望他不要再來。其中對他反感最厲害的是班納特太太,她對他的整個舉止都感到討厭,而且這種討厭竟變本加厲,形成了一種特殊的氣憤,因為他得罪了他的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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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奧斯汀



第 2 章

  班納特先生儘管在自己太太面前自始至終都說是不想去拜訪彬格萊先生,事實上一直都打算去拜訪他,而且還是跟第一批人一起去拜訪他的。等到他去拜訪過以後,當天晚上太太才知道實情。這消息透露出來的經過是這樣的――他看到第二個女兒在裝飾帽子,就突然對她說:

  "我希望彬格萊先生會喜歡你這頂帽子,麗萃。"

  她母親氣憤憤地說:"我們既然不預備去看彬格萊先生,當然就無從知道他喜歡什麼。"

  "可是你忘啦,媽媽,"伊莉莎白說,"我們將來可以在跳舞會上碰到他的,郎格太太不是答應過把他介紹給我們嗎?"

  "我不相信郎格太太肯這麼做。她自己有兩個親侄女。她是個自私自利、假仁假義的女人,我瞧不起她。"

  "我也瞧不起她,"班納特先生說;"你倒不指望她來替你效勞,這叫我聽到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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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奧斯汀



第 1 章

  凡是有錢的單身漢,總想娶位太太,這已經成了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這樣的單身漢,每逢新搬到一個地方,四鄰八舍雖然完全不瞭解他的性情如何,見解如何,可是,既然這樣的一條真理早已在人們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們總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個女兒理所應得的一筆財產。

 

  有一天班納特太太對她的丈夫說:"我的好老爺,尼日斐花園終於租出去了,你聽說過沒有?"

  班納特先生回答道,他沒有聽說過。

  "的確租出去了,"她說,"朗格太太剛剛上這兒來過,她把這件事的底細,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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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者/蘇凰


May it be an evening star 
也許有一顆夜晚的星宿,

Shines down upon you 
它照耀著你。

May it be when darkness falls 
也許當黑暗來臨,

Your heart will be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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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者/蘇凰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如我君將去斯卡布羅市場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那有蕪荽、鼠尾草、迷迭香還有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請順便代我問候居住那裡的一個人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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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英語文法及字彙或許有些困難,但試著了解英語的諺語幾乎更是困難了。有些是很難去辨別,還有一些是一點沒有任何意義。這裡有五種讓你每天都可以用到的有趣的英語諺語。要注意如何來正確的使用!

 

「I'm happy as a clam.」就會想到蛤,不需要做什麼事情。它整天只需要無所事事的在沙灘上或在海底下,不需要工作。聽起來很快樂,不是嗎?如果有人問你:「How are you today?」您可以這樣告訴他們,他們就會知道你的心情有多好。

 

「I wouldn't touch that (or him/her) with a ten-foot pole.」不覺得像某種東西嗎?也許令人噁心的像是垃圾或腐壞的食物,或某人你不想要和他做朋友甚至和他說話?嗯,意思就是你不是很喜歡他以致於你不想與他聯繫或有很近的接觸 � 甚至你的十個腳指頭!

「I think I went overboard.」如果你曾經想要做某些過度以致於沒有負責能力負擔的事情,這是一個很有幫助的表示方式。「Going overboard」造字面上翻譯是從船上掉落水裡,但是在英文裡就是承認你做了不該有的事情的一說法。還有很多相類似的諺語,像是「I've stepped over a line」及「I've gone too far.」你也可以用在說明某人錯誤事情。

「You don't have a leg to stand on.」不,它不是說明正在和你說話的那個人沒有腿。它的意思是說他們在爭論是不對的。因為他們都沒有任何證據足以立論。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告訴某人你認為他們是錯的。

「Break a leg!」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它的反意。如果你告訴某人這個,你正希望他有好運!它來自於一種迷信就是當說這句話愈大聲,相反的意思就愈會實現。這起源於劇院,通常只使用在祝福某人有很出色的演出。所以也可以用在職場上祝福某人有好的表現或於面試給予好印象。

by Zack Schenk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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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這兩句都對,但意思不同。首先來看 I don’t know what is the matter.,這句是由主要子句 I don’t know 和附屬子句 (名詞子句) what is the matter 所構成,而名詞子句在此當 know 的受詞。在文法中,這個名詞子句又叫做間接問句,它是從直接問句 What is the matter? (怎麼啦?) 而來的,其中 matter 意為「問題;麻煩;困境」。

相信一定有不少人會質疑說,間接問句的詞序不是跟陳述句的詞序一樣嗎,為何還用直接問句的詞序呢? 這正是本問題的重點所在! 大家都知道,在含有疑問詞的直接問句中,其詞序為「疑問詞 + 助動詞 (若為 BE 動詞,則主詞後面就沒有動詞)」+ 主詞 + 動詞 + 其他元素?」。當一個直接問句併入另一個句子 (主要子句) 時,該直接問句就變成間接問句,而後者的詞序為「疑問詞 + 主詞 + (助動詞) + 動詞/BE 動詞 + 其他元素」。例如:

  1. Who is she? (她是誰?) (直接問句)
    I don’t know who she is. (我不知道她是誰) (間接問句)
  2. What do you want? (你想要什麼?) (直接問句)
    Please tell me what you want. (請告訴我,你想要什麼) (間接問句)
  3. Who wants the document? (誰要這份文件?) (直接問句)
    Do you know who wants the document? (你知道誰要這份文件嗎?) (間接問句)

在第 3 句中,直接問句 Who wants the document? 的主詞是 who,而在 Do you know who wants the document? 中,間接問句的主詞還是 who,原本的主動詞位置並沒有改變;換言之,當疑問詞在直接問句中就是主詞時,在間接問句中的詞序維持不變。What is the matter? 的情況就是這樣,what 是這直接問句的主詞,所以變成間接問句後詞序不變。若疑問詞在直接問句中並非主詞,如第 1 句 (主詞為 he) 和第 2 句 (主詞為 you),那麼在間接問句中,主詞與動詞的詞序必須恢復為陳述句的詞序。

現在來看 I don’t know what the matter is.。為何這句也對呢? 因為這句中的 matter 意為「物質」(substance),不是「問題;麻煩;困境」;它是直接問句 What is the matter? 的主詞,在間接問句中須調整詞序,位在 is 的前面。所以 I don’t know what the matter is. 的意思是「我不知道這物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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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許多人都知道或正在使用 Skype 這套整合臉書功能的免費網路電話軟體,但絕大多數人都將這個字字尾的 pe 發成「譬」(pi) 的音。若按照英文發音規則,字尾的 e 通常不發音,所以 pe 應發成「普」(p) 的音才對。由於像 Skype 這種特殊用語、專有名詞或商標品名,在字典上查不到,因此這些字的正確發音往往也不得而知,大家只好亂發一通,只要對方聽得懂就好 - 才怪! 在這種情況下,像開放原始碼的作業系統 Linux、法國汽車廠牌 Peugeot 等等,除非它們有在電視上打廣告、唸出來給大家聽,否則相信很多人都不會發它們正確的音。

如果您經常唸錯一些專有名詞或商標品名而不自知,或者知道自己的發音有問題,但又不知如何讓自己發音正確而深感挫折,那麼您現在可以試試 FORVO 這個非常實用的網站。FORVO 可謂世界上最大的發音指南,由全世界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網友自己錄音、自己上傳。不管您要找什麼特殊用語、專有名詞以及不同語言的發音,通通可在此獲得滿足。您可以在 FORVO 上瀏覽網友所上傳的單字或語詞,並用搜尋的方式,找出自己想知道的特殊用語的發音。

FORVO 網站匯集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網友自行上傳的字詞與發音,而在每個字詞的旁邊都會標示網友的名字與所在地。然而,同一個特殊用語、專有名詞或商標品名,在不同地方很可能因為文化風俗的差異或其他因素考量而有不同的發音,但這些都可在 FORVO 網站上看到或聽到,真的非常實用。

如果您覺得網站上某個人的發音不正確,也可按「好」或「不好」來評價它。當然,您也可以自己錄音、上傳特定字詞的發音。截至 2012 年 6 月 11 日,FORVO 已收錄 1,314,555 個語詞 1,395,995 個發音 及 300 種語言。

FORVO 網址:http://zh.forvo.com/

 

 

 

文章出處:英文資訊交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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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可憐可說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之一。有人做壞事被抓包,會立即裝可憐來博取同情;有人裝可憐,以柔克剛來避免衝突;有人則以裝可憐示弱,藉此得到別人的幫助。顯然地,裝可憐若運用得當、運用自如,將無往不利,只是許多人裝可憐來耍詐、裝可憐來欺騙或裝可憐來遂行其他邪惡目的,那就令人不齒、令人唾棄了。

由於「裝可憐」這一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用得既頻繁又廣泛,相信許多人都想知道它的英文怎麼說! 誠然,它就是本文標題的左半部 to give someone puppy dog eyes,意思就是睜大眼睛,像小狗一樣裝可憐,如 My little daughter gives me her puppy dog eyes every time she wants to play with my iPhone! (我的小女兒每次要玩我的 iPhone 時都會裝得楚楚可憐)。

然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有些裝無辜、裝可憐的人在無法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之後,不是擺出一副臭臉,就是狠狠地瞪你一眼。「擺臭臉」的英文相信也是許多人想要知道的,那就是本文標題的右半部 to mean mug;沒錯,這兩個字合起來當動詞用,其中 mean 意為「意圖;打算」,而 mug 為俚語,意為「扮鬼臉;做怪相」,如 Why are you mean mugging? (你為何一副臭臉呢?);I went to that party, and that chick was mean mugging me all night. (我去參加那個派對,而那個妞整晚都對我擺著臭臉)。

至於狠狠瞪一眼的英文,亦可用 to mean mug 來表示;此時,mean mug 與 to give someone a dirty/mean look 或 give someone the evil eye (注意:有人寫成 give someone an evil eye,應該也可以,但所有著名的英英辭典都用 the 而非 an) 的意思相當;不過,mean mug 所展現的狠勁或兇惡程度似乎最為強烈,含有瞪得人家不敢對視 (to stare someone down),甚至看對方不順眼、準備跟對方幹一架的意味。例如:

  • Those guys were mean mugging me in the club tonight. (那些傢伙今晚在夜店惡狠狠地瞪著我)
  • I didn’t know what I’d said was so offensive but she gave me a really dirty look. (我不知道我說的話這麼冒犯,但她很兇地瞪了我一眼)
  • Don’t give me that mean look. (不要那樣瞪我)
  • I arrived late for the meeting and Michael gave me the evil eye. (我開會遲到,麥可於是瞪了我一眼)
 
 
 
文章出處:英文資訊交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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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ut 和 yet 用作連接詞表示「然而,可是,但是」之意時,兩者有何不同呢?

 

 

A:用作對等連接詞 (coordinating conjunction) 時,but 與 yet 的意思並無二致,但 yet 的語氣較強且可能比較驚訝。例如:

  • Tony studied hard, but he failed in the exam. (東尼很用功,但考試仍不及格)
  • Tony studied hard, yet he failed in the exam. (東尼很用功,但考試仍不及格)

然而,"yet" 的前面可以放 and 或 but,但 "but" 的前面卻不行。例如:

  • Jenny’s very beautiful, yet she’s rather lazy. (珍妮非常漂亮,但她挺懶的)
    = Jenny’s very beautiful, and yet she’s rather lazy. (正)
    = Jenny’s very beautiful, but yet she’s rather lazy. (正)
  • Jenny’s very beautiful, and/but but she’s rather lazy. (誤)

儘管 and yet 或 but yet 的寫法不時可見,但是一些文法學者卻不表苟同,認為這是累贅,因為 and 和 but 是贅詞。他們指出,雖然莎士比亞也使用 but yet,但莎翁是著名的詩人和劇作家,並非著名的文法學家。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人看到像下面這樣的句子,千萬別以為 but 前面可以放 yet:

  • The sun has not risen yet but I should go to work. (太陽還沒有升起,但我該去上班了)

上句中的 yet 並非連接詞,而是副詞,意為「還 (沒)、尚 (未)」,用於現在式或現在完成式的否定句或疑問句,而 yet 通常置於該子句的句末。若在 yet 和 but 之間用逗點隔開,就不會造成這樣的誤解或混淆了,如 The sun has not risen yet, but I should go to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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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nvitation letters used in business should always be written in a cordial manner.

1.商業往來的邀請函,語氣應該表現熱忱。


2.It is a good practice to send invitation letters at least two weeks before a scheduled event.

2.好的做法是至少在預定活動的兩個星期前就發送邀請函。


3.Many companies today are expanding their product lines to offer a variety of goods to consumers.

3.目前許多公司都在擴展產品系列,以便提供消費者多樣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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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elsius 和 Fahrenheit 縮寫時,C 和 F 的後面是否有句點呢?


A:Celsius (攝氏) 和 Fahrenheit (華氏) 是目前全世界最常用的溫度測量單位,而另一個表示攝氏的單字 centigrade,現在幾已過時不用。

根據大多數的文體指南,在正文中,第一次提到時要將 Celsius 或 Fahrenheit 以及 degrees (度) 完整地拼出來,而度數則用數字表示,如 The mercury hit 30 degrees Celsius/86 degrees Fahrenheit. (氣溫達到攝氏 30 度/華氏 86 度) - 註:Mercury 這個字意為「(溫度計的) 水銀柱」,因此被當作 temperature (氣溫,溫度) 的同義詞,其前都會加上定冠詞 the,以表示某個時間點或地點特定的氣溫。

後續若再提到氣溫或溫度,如果上下文一目了然的話,那麼 degrees 這個字可以省略,而 Celsius 或 Fahrenheit 則縮寫成大寫的 C 或 F,而這兩個縮寫字後面沒有句點;此外,C 或 F 與其前之度數之間須空一格,如 The mercury/temperature hit 30 C/86 F yesterday. (昨天氣溫達到攝氏 30 度/華氏 86 度)。不過,在日常的應用中,即使是第一次提到,如果主詞是 the mercury 或 temperature,往往就直接使用縮寫的 C 或 F 來表示攝氏或華氏 (符號分別為 °C 和 °F),如 The temperature dropped to 2 C (or 2 °C) Saturday night. (週六晚上的氣溫降到攝氏 2 度)。

根據上述,氣溫或溫度的度數要用數字來表示 (不過,有些文體指南則將 1 至 9 度寫成英文字),但零度除外,而且在表示零下幾度時不可使用減號,必須使用英文字,如 It’s 8 degrees below zero. (現在是零下 8 度);The temperature is still minus three. (氣溫仍為零下 3 度)。此外,在表示氣溫或溫度的上升或下降時,動詞是使用 rise 或 drop,而形容詞則使用 high, higher 或 low, lower,不可使用 hot, hotter, warm, warmer 或 cool, cooler, cold, colder。例如:

  • The temperature will rise steadily to a maximum of about 15 C (or 15 °C) tonight. (今晚氣溫將逐步上升至攝氏 15 度左右)
  • The mercury dropped last night. (昨夜氣溫下降了)
  • The temperature is getting higher and higher. (正) (氣溫越來越高)
  • The temperature is getting hotter and hotter/warmer and warmer. (誤) (氣溫越來越熱)
  • The temperature gets lower as altitude gets higher. (正) (海拔越高,氣溫越低)
  • The temperature gets cooler/colder as altitude gets higher. (誤) (海拔越高,氣溫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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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f x is anything to go by (then)…

 

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句型,屢見不鮮,由於在翻閱最新一期《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雜誌時又見到這個句子的應用,因此實有必要提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這個句型的關鍵在於 "is anything to go by",它的意思大概是「根據我們的經驗」、「根據作者的經驗」或「根據說話者的經驗」,其中 go by 意為「依照;遵循;根據…來判斷」。例如:

  • If past experience is anything to go by, we’ll be late. (根據過去的經驗,我們將會遲到);這句的意思是說,如果過去的經驗可信或可靠的話,那麼我們一定會遲到。
  • The teacher’s fear is not entirely groundless if the recent conduct of some of his students is anything to go by. (根據他一些學生最近的行為表現,這位老師的擔憂並非毫無道理)
 
2.You don't look a day over thirty
 

英國《每日郵報》9 日根據《路透社》的報導指出,世上年紀最大的人 130 歲了,該報的完整標題是 "Antisa ‘the oldest person on Earth’ turns 130 (and she doesn’t look a day over 110)",這使我想起上個禮拜天發生在自家的一則故事。

當天近中午時分,拙荊自傳統市場買了好幾樣水果回來,我看她一進門就顯得一副喜孜孜、樂不可支,好像剛發現自己中了威力彩頭獎的樣子,便隨口一問「什麼事那麼高興?」,她回答說:「賣荔枝的老闆說我看起來還不到 30 歲」。我的天啊! 拙荊天生娃娃臉,看起來的確比實際年齡年輕了好幾歲,但說已是女人四十一枝花的她還不到 30 歲,在我看來還是有點誇張。雖然心裡這樣想,但仍口是心非地說:「那位老闆講話很實在」。這下子她簡直樂歪了,瞧她那副心花怒放、喜不自勝的樣子,我又隨口補上一句:「這真是一件喜事,那麼這個月的零用金應該可以多給兩千吧!」談到錢就傷感情,她馬上警覺到,「再說吧!」

看完這則故事,看倌應該已知道本文標題的意思了吧! 那就是「你看來不超過 30 歲」,因此《每日郵報》括弧中的標題是說這位世上年紀最大的人 Antisa 雖然已 130 歲,但她看起來還不到 110 歲。

You don’t look a day over thirty. 的直譯是「你看來最多三十歲,連一天都不多」。然而,這個可以被視為固定用語的句子通常用於四十歲以上的人,如 You don’t look a day over fifty/sixty. 等。對二、三十歲的人,很少說 You don’t look a day over twenty/thi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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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ohn is a fun person. 和 John is a funny person. 那一句正確呢?

 

A:這兩句都正確,但語意不同,因為 fun 和 funny 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字。然而,這兩個字很容易讓人搞混,致使用錯或誤用的情況不時發生,令人「啼笑皆非」!

在此,fun 和 funny 都是形容詞;不過,fun 也可當名詞用,且用得比形容詞廣泛,其所構成的若干慣用語都頗為常用 (容後再述)。當形容詞用的 fun 意為「有趣的;愉快的;好玩的」,而 funny 意為「有趣的;滑稽的;好笑的」,前者指的是令人愉快的事物或喜歡與之相處的人,後者指的是令人發笑或逗趣的人事物。例如:

  • A comedian is funny. (喜劇演員很有趣 - 因為他們搞笑、逗趣,讓你發笑)
  • Going to an amusement park is fun. (到遊樂園玩很有趣 - 因為你玩得很開心、很愉快)

現在來看問題中的句子:

  • John is a fun person. (約翰很有趣 - 因為跟約翰相處讓人很愉快、很開心)
  • John is a funny person. (約翰很有趣 - 因為約翰很會搞笑,經常讓人覺得很好笑)

這裡有個所謂的「做或看規則」(do/see rule) 可讓您輕易判斷該用 fun 還是 funny。如果是個人親自去做或親身經歷的,那麼就用 fun,如果是看到或聽到的,則用 funny。這規則的例外是看運動比賽,因為看比賽不會讓人發笑。不過,有些情況則使用 fun 或 funny 都可以,如「玩遊戲」可能很開心、很好玩,也可能很好笑、讓人笑個不停。茲舉數例供大家參考,俾讓您能確實掌握 fun 和 funny 之間的差異:

  • Going to a dentist is not fun! (看牙醫不好玩!)
  • Nobody laughed because his joke was not funny. (沒有人笑,因為他的笑話不好笑)
  • The movie was quite funny. (這部電影很好笑)
  • Playing basketball is fun. (打籃球很有趣)
  • Playing a game is fun/funny. (玩遊戲很有趣)
  • He’s one of Taiwan’s funniest comedians. (他是台灣最搞笑的喜劇演員之一)
  • A party with your friends is fun. (跟朋友的聚會很有趣)

Fun 亦可當名詞用,且是不可數名詞,意為「快樂;樂趣;有趣的人事物」,其前往往用 a lot of, lots of, much, great, good 等詞來修飾,表示很開心、很好玩、很有意思及有趣的人事物。事實上,fun 的用法很特殊,其句型有二:「事 + is/was/are/were (a lot of/lots of/much) fun (某事很好玩)」及「人 + have/has/had (a lot of/lots of/great/good) fun. (某人玩得愉快)」。由此可知,英文並無 It has fun. 的說法,因為這是錯誤的。例如:

  • I had lots of fun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昨晚我在聚會上玩得很開心)
  • The party last night was a lot of fun. (昨晚的聚會很好玩)
  • We hope you have fun at the beach tomorrow! (我們希望明天你在海灘能玩得盡興)
  • We had great fun comparing the functions of our smartphones. (我們比較智慧型手機的功能比得不亦樂乎)
  • Do come tomorrow, it’ll be good fun. (明天一定要來,那會很好玩/那會很有意思)
  • Spending money is fun! (花錢真好玩!)

如上述,fun 也意為有趣的人事物 (別以為人事物是可數的,在此就是不可數),在此用法中,其前往往使用 great 或 good 來修飾,構成慣用語 "great/good fun"。例如:

  • Anthony is great/good fun. (安東尼是個很有趣的人)
  • You’ll love Peter – he’s great/good fun. (你會喜歡彼得的,他很有意思)

請注意這裡的 great/good fun (很有趣的人) 與上面 great/good fun (玩得很愉快) 的不同;兩者構詞一樣,而且主詞都是人,但動詞一個是 BE 動詞、一個是 have/has/had。

 

文章出處:英文資訊交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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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不知某人的性別,那麼該用那個代名詞來指涉呢? 另外,everybody, anybody, somebody 等的正確代名詞又是什麼呢?


A:以前若是不知某人的性別,我們都使用 he 來指涉,如 If I find the person who has stolen my iPad, I’ll wring his neck! (如果讓我找到那個偷我 iPad 的人,我會扭斷他的脖子!)。但這樣的用法現在往往被視為性別歧視。現今可能的作法之一是使用 "he or she" (這是主格,其受格為 him or her,而所有格為 his or her;但它們也可以且往往寫成 he/she, him/her, his/her) 或 "(s)he",但這看起來或聽起來都怪怪的。例如:

 

  • A baby cries when he or she is tired. (嬰兒累了就會哭)
  • If a student is absent because of illness, (s)he should call in sick. (如果學生因病缺席,他或她應打電話請病假)
  • If in doubt, ask your teacher. He/she can give you more information. (如果拿不定主意,可以問你的老師。他或她可以給你更多資訊)
 

這些寫法迄今仍不時用於正式寫作或書面文件中,但目前一般比較喜歡的作法是使用 they (them 或 their),尤其是在非正式談話中,即使所指涉的是單數名詞亦然。例如:

  • If a student is absent because of illness, they should call in sick. (如果學生因病缺席,他們應打電話請病假)

這些結構相當常用,尤其在 everybody, everyone, anybody, anyone, somebody, someone, nobody 以及「every, each, no + 單數的人 (如 person, child, boy, girl 等)」 之後,它們的代名詞通常使用 they (them 或 their)。例如:

  • Everyone should take their belongings with them. Don’t leave them on the shuttle bus. (每個人都應隨身帶著他們的物品。別把它們留在交通車上)
  • Does everybody know what they want? (每個人都瞭解他們想要什麼嗎?)
  • Somebody’s left their wallet here. (有人把他們的錢包留在這裡)
  • If anybody/anyone comes, ask them to wait. (要是有人來,叫他們等著)
  • Nobody plans to go on a trip to Phnom Penh, do they? (沒有人打算到金邊旅遊,對吧?)
  • Every student in the English class must have their own textbook. (英語班的每個學生都要有自己的課本)

這種結構對不知某人性別的情況以及男女性別皆有的情況都非常有用。當然了,若是單一性別,這種結構可能就不需要了。譬如說,如果交通車上的乘客都是女性,有人把傘留在車上,那麼我們可以簡單地這樣說:

  • Somebody has left her umbrella on the shuttle bus. Could she please come and collect it? (有人把她的傘留在車上。可以請她來拿回去嗎?)

然而,即使性別已知,我們也經常使用 they (them 或 their),尤其是在泛稱的敘述中。例如:

  • No girl under the age of 18 should be allowed to drink alcohol, or perhaps someday they will become a heavy drinker. (未滿 18 歲的女孩不應被允許喝酒,否則有朝一日她們可能成為酗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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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是什麼意思呢?

 

A:"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字面的意思是「太多的好事」,但好事太多,過了頭,未必是好事,甚至可能變成壞事;所謂過猶不及,凡事適中就好。因此,這片語含有告誡或勸導的意味,警告人家,儘管福星高照、好事連連,但也不必太高興,因為任何人都不可能永遠走好運;若碰到太多好事,就要提高警覺、步步為營、謹慎將事,否則物極必反,好事過頭反成壞事。這也就是在一些英文諺語中,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往往與 bad 或 not good 劃上等號的原因。例如:

  • 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is not always good.
  • 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can be a bad thing.

 

在英文中,「too much of a/an + 名詞」這種片語或句型相當常用,意為「太過…,太多…」,如 He’s too much of a cold fish. (他是個過於冷漠的人/他是個很不友善的人)。事實上,與「too much of a/an + 名詞」結構相近的「a bit of a/an + 名詞」 (有點…) 和「something of a/an + 名詞」(有幾分;可說是;算得上) 亦屢見不鮮,如 She’s always been a bit of a mystery to me. (她對我來說總是有點神秘);He’s something of an expert on growing vegetables. (他可說是個種植蔬菜的專家)。

從「too much of a/an + 名詞」這個結構來看,顯然地,其中的名詞一定是單數可數名詞,而其前可用形容詞來修飾,如 too much of a good thing。有人可能會對此結構感到不解,納悶為何不直接使用 too much + 不可數名詞或 too many + 複數可數名詞,卻偏偏把原本水火不容的 too much 和單數可數名詞湊在一起,儘管整個結構語法沒問題,但不無賣弄之嫌。其實不然,這種結構的功用大矣,它解決了某些名詞慣用單數或語法要求須用單數,但又要表達太多、太過之意思或概念時所面臨的困境。例如:

 

  • We have seen too much defeatism, too much pessimism, too much of a negative approach. (我們看到了太多的失敗主義、太多的悲觀主義和太多的負面傾向) - 在這句中,too much of a negative approach 可用 too many negative approaches 來代替,但這樣一來就無法與前面兩個 too much 呼應,起加強語氣的作用。這句是美國已故著名舞台劇導演兼製作人瑪格•瓊斯 (Margo Jones) 所說的話。
 
  • Taiwan doesn’t have too much of a downturn. (台灣目前並無太多經濟衰退的趨勢) - Downturn 通常用單數,在此不宜以 too many downturns 來表示。
 
  • I knew that I’d finished the paper in too much of a rush, and that the final paragraph was probably shady. (我知道這篇報告是我過於倉促趕出來的,最後一段可能有問題) - Rush 在片語 in a rush 中慣用單數,在此不能用 too many rushes。
 
  • Sandy got fired from that big company because they thought he was too much of a freewheeler. (桑迪被那家大公司開除了,因為他們認為他過於自作主張) - Sandy 是一個人,對應單數的 a freewheeler,若用 too many freewheelers,文法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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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債危機新元素:歐蘭德 The New Factor in Europe Debt Crisis: Hollande


閱讀暖身:

歐蘭德以近52%得票率擊敗人民運動聯盟候選人薩科齊,當選新一任法國總統,歐蘭德也成為第五共和國第2位社會黨籍總統。對於當前歐洲身處債務危機,歐蘭德認為應該增加稅收和政府開支,以刺激經濟成長,並呼籲德國停止緊縮政策。只是輿論認為,歐蘭德當選之後或許能真正理解,歐債危機確實是一個龐大而難解的問題。

進入本文前,請先想想以下單字:
(A) 僵化/(B) 強制/(C) 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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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第二個總統任期已在一個月前正式展開,但天怒人怨的情況迄今仍沒有消弭的跡象。馬總統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場,根據專家學者的分析,主因是馬團隊同質性高、決策有嚴重盲點;他們建議,馬總統若要解決小圈圈決策往往以失敗收場的問題,俾或許能在第二任期扭轉頹勢,創造新局,那麼應立即在他的決策團隊中納入一些專司「魔鬼代言人」角色的幕僚。

許多人都知道「魔鬼代言人」是 1997 年美國推出的一部電影的中文翻譯,由好萊塢著名影星基努李維 (Keanu Reeves) 和艾爾帕西諾 (Al Pacino) 等人主演;它的英文片名就是本文的標題 Devil’s Advocate。

事實上,devil’s advocate 是指從反面角度來分析問題的人,也可能是故意唱反調、讓事實真相可以更清楚呈現的人;所以,若查閱字典,它們的釋義都是「故意陳述反對意見的人;故意唱反調的人」。然而,由於 advocate 意為「提倡者;擁護者」,乍看之下,devil’s advocate 似乎是指魔鬼的擁護者,亦即與魔鬼朋比為奸、為虎作倀的壞蛋?! 其實不然!

Devil’s advocate 這個用語源自拉丁文 Advocatus Diaboli,原指羅馬天主教教會 (Roman Catholic Church,台灣習稱天主教) 的「列聖審查官」。天主教又稱基督舊教,也信奉耶穌基督 (Jesus Christ),並非只信奉聖母瑪麗亞 (Virgin Mary)。天主教歷史悠久,曾經出了不少品德高超、行為聖潔的人。他們無懈可擊的生活方式和堅定不移的信仰,使他們身後能當之無愧地被追封為聖人或聖徒 (Saint)。但要得到聖人或聖徒的稱號並不容易,這得經過好幾年的調查。羅馬天主教會會指派一名神父或者其他神職人員擔任「列聖審查官」,竭盡所能地挖掘這名候選人 (a person who was being considered for canonization) 是否有任何瑕疵或行為不檢之處以至於不配膺此榮譽,而這名職司調查之責的神父就叫做 devil’s advocate。

Devil’s advocate 為可數名詞,往往與動詞 play 或 BE 連用,而以 play/be devil’s advocate 的型態出現。例如:

  • Wendy seemed very sure of her arguments, but Owen played the devil’s advocate just to make her feel untenable. (溫蒂似乎對她的論點確信不疑,但歐文故意提出相反意見,想要讓她覺得自己的論點站不住腳)
  • I don’t want to be a devil’s advocate around you. (我不想成為你身邊故意唱反調的人)
 
文章出處:英文資訊交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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